謝廣福掐指算了算:"去縣城四十里路 也就相當于咱們現代的20 公里,輕裝走官道大約需要 六小時才能到,所以明早三點就得起身,九點趕到縣城,一點之前辦完事趕回來,不然天黑走夜路太危險了。"
他又看了眼妻女,"我、老大和芝丫頭去就行,她有空間可以裝東西,老大功夫好就一起去,我們三個人快去快回。"
“我也要去......”謝文也想進城見見世面,他記憶里,九歲的謝文去過最遠的地方就是去后山挑水撿柴找野菜,他實在是好奇古代的縣城長什么樣。
"不行!"謝鋒和謝廣福異口同聲。
"家里得有人守著。"謝廣福瞪眼,"萬一村里有新消息呢?咱們家沒人,那不就錯過了?"
李月蘭沒意見,她也去過縣城,那地方太遠了,去一次腳底板能長七八個水泡,別到時候還沒開始逃荒,自己就走不動路了。
最后決定李月蘭和謝文留守在家,順便去串串門,看別人都在做些什么。
午飯時分,稀粥的香氣飄散在空氣里,因為大家都沒吃早餐,所以謝秋芝在空間里特意煮得稠了些,配菜是李月蘭自制的香辣外婆菜,辣得人舌尖發麻,反倒開胃。
謝文吃得呼嚕響,一粒菜丁在桌上,立刻被他用手指沾起來送進嘴里。
謝秋芝看得心酸,把自己碗里一半粥撥給他,誰叫他現在是自己的弟弟呢,長得還矮。
"你也小,正在長身體。"謝鋒不由分說,又把自己那半碗倒進謝秋芝碗里。
李月蘭抬手一人腦門彈一下:"都別演兄友弟恭的戲碼了!"她指著鍋底,"再讓來讓去,米湯都見底了。"
飯后,謝秋芝和李月蘭開始清點空間里的存貨。
大米五十六斤,雞蛋二十個,純牛奶一箱二十四盒,牦牛肉干兩袋,蘋果六只,巧克力半盒,一整條鱸魚,兩個豬肘子,兩斤牛腩,一只三黃雞,八只大閘蟹,兩斤鮮蝦,三根排骨,兩條五花肉,素菜也有一些,像是黃瓜,豆腐,海帶絲,西紅柿,木耳和花生等等。
也幸虧穿越那天要做大餐慶祝謝文高考奪魁,李月蘭一大早就拉著折疊推車去菜市場大采購了,要不然家里還真沒有那么多的新鮮庫存。
雖然作為一個非專業美食博主,李月蘭的廚房庫存,絕對不是“有啥吃啥”,而是“吃啥有啥”所有的食材、醬料、干貨、調味和工具都不少,新鮮食材卻是不多的,秉持著菜市場的菜最新鮮的理念,她基本都是現買現做現拍視頻的。
但是新鮮的菜肉不多,那些醬料、干貨、調味卻是多到不行,他們的櫥柜里滿滿登登擺放整齊的那些拌飯醬、燒椒醬、老干媽、辣椒醬、火鍋蘸、生抽、老抽、蠔油、料酒、冰糖、干辣椒、干香菇和海帶結等,不僅能吃,還能滿足李月蘭的拍攝需求。
中國人的傳統美德是什么,就是會過日子,會精打細算,李月蘭富的時候是個購物狂,買東西也不怎么在乎價格,但是現在家里窮得一文錢都沒有,空間里面的東西只出不進的話,會讓她不安心。
"你們三個人五天一個雞蛋,"李月蘭在自己精致的筆記本上記錄:
"牛奶先緊著芝丫頭和文哥,每七天一盒,喝完就沒有了"
"這兩袋牦牛肉干當路上的救命糧,實在餓得不行了就塞嘴里嚼著,但是要悄悄吃。"
“咱家的米太白了,數量也不多,以后盡量不做飯了,就喝粥。”
謝廣福補充道:"明兒我去縣城,看能不能換點這里的粟米、粗鹽、干豆和傷藥。"
“也好,買點這個時代的東西,也好掩人耳目。”
“咱們逃荒總不能提著東西走,最好也有輛牛車。”
“你想多了,還牛車?你看看咱村里還剩幾頭牛?現在這種大環境只有城里的富戶家里能養得起牛,平頭百姓家的牛早就被宰吃了。”
“那買輛板車總可以吧,我記得咱們村不少家都有板車呢,板車不打眼。”
“買個二手的?我這里有工具,買回來我改造一下,白天拉貨,晚上睡人。”
......
一整個下午,一家人就這么盤腿坐在床上給空間里的東西做規劃,給逃荒要買的物資出主意。
夜幕降臨,屋外熱浪依舊,村西頭的樹早就被人砍光了拿回家燒柴,所以他們連知了的叫聲都聽不到。
"趕緊睡吧,"李月蘭輕聲道,"明兒你們還要趕早。"
寅時三刻,天還黑得像潑了墨。
謝鋒已經蹲在院子里打了一遍軍體拳。
謝秋芝把發簪分成兩份,五支裝在布袋里準備典當,剩下的放回空間,現在還不知道行情,先拿五支簪子試試水。
三人在手電筒的光線下吸溜了半碗西紅柿湯面,謝秋芝沒舍得放雞蛋,只放半個西紅柿,湯頭微紅,看起來還挺有食欲。
又給李月蘭和謝文把剩下的面倒進飯盒,留了一包蘇打餅干和干凈的水,想了想謝秋芝還是不放心,萬一他們去縣城趕不及回來,那他們兩個守家的不得餓肚子干等著,想了想,又留了一包牦牛肉干,這個不僅能頂餓,還不容易放壞。
"路上不太平,"謝鋒把電棍別在后腰,外面罩上那件全是補丁的破褂子,"我走前面,秋芝走中間,老爸你斷后。"
三人踩著夜色出發時,村里還靜悄悄的,只有幾戶人家的窗戶透出微弱的燈光,那是連夜都在準備逃荒物資的人家。
山路比想象的更難走。干裂的土路像龜殼般凹凸不平,三人在村里可以光著腳走路,但是已經出了村子,在光腳走路,謝秋芝第一個頂不住,饒是腳底板的繭子再厚也會不小心踩到碎石。
他們都不想出師未捷身先死,出了村就麻利的換上了自己的鞋子,謝秋芝的米色運動鞋剛上腳就發現自己走路都有勁了。謝鋒穿的是自己的駝色馬丁靴,謝廣福家里皮鞋比較多,運動鞋更是少得可憐,只能套上謝文的白色跑鞋,擔心鞋子顏色太突兀,三人拿起路上的土往鞋面蹭,直到鞋子看不出原來的顏色,幾乎和泥土顏色一致后才放心下來。
畢竟在大家都穿草鞋和布鞋的時代,他們腳上的鞋子過于異類了,必須要做好掩飾,也幸虧這個時代的服裝講究裙長到腳面和下擺外張,走路時只需正常邁步,不踢裙角,就不會有人注意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