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默并沒有阻止她。
這是她自己的選擇,一名失去了雙腳,失去了所有家人的少女,也根本無法在這個殘酷的世界上生存。
他踱步到一旁的草叢,摘下一朵白色的小花,平放在兩人胸口。
他所能做的,也就僅此而已了。
幫這兩人收尸沒有意義,費時費力不說,還很快就會被哥布林或嗅覺敏銳的野獸挖出來。
并沒有太多時間感慨,林默站起身,他還有許多事情要做。
先是從萊奧的身上找出那兩只哥布林耳朵,又將他和拉里的尸體翻了一遍,額外收獲了幾十枚銅幣。
當然,他也沒有忘記雷恩此前分到的那只戰利品,以及剛才干掉的那七只哥布林,外加一只異變哥布林,林默一一把它們的左耳割下來,裝進從拉里身上摸出來的小布袋中。
最后,就是眼前的巢穴了……
林默握著劍,小心翼翼的步入其中。
山洞并不算很深,墻上掛著一個火把,微弱的火光讓他勉強能看清眼前的景象。
山洞的一側放著一些稻子,以及幾大塊烤得漆黑的肉,另外一側則是一堆雜物,瓶瓶罐罐的什么都有。
洞穴的盡頭,是幾個躺在草堆上的綠皮嬰兒。
林默毫不猶豫的上前,幾劍下去,送走這些邪惡的幼苗。
在那堆雜物中翻找了一陣,多數都是些沒什么價值的東西,但也并非沒有驚喜。
在一個罐子里面,林默發現了一堆銅幣,大約有四五十枚,最重要的是,在那堆銅幣的底部,還找到了一個金光閃閃的圓片。
林默將那枚沉甸甸的圓片拿在手中,那上面所刻著的紋路和銅幣十分相似。
竟然是一枚金幣!
林默睜大了眼,小心翼翼的將其裝進布袋。
除此之外,還有一些破舊的武器,大多都和林默手上的差不多爛,沒太多價值。
林默挑挑揀揀,最終帶上了兩把看上去還算不錯的短刀。
就在林默以為沒什么東西,準備起身的時候,余光忽然瞥見洞穴中央那個簡陋的木桌,木桌的一角下面,壓著一張泛黃的紙。
林默上前將桌子掀開,把那張折疊起來的紙展開。
那上面寫滿了密密麻麻的小字,頁眉處是一句話:“虔誠的學徒,請放下所有的焦慮與浮躁,唯有心無旁騖,魔法的大門才會為你敞開。”
林默仿佛聽到了自己激動的心跳聲,他緊接著看向落款處。
——圣安東尼亞學院導師·**師埃爾維斯著。
這竟然是一張技能卷軸,而且還是十分珍貴的法術技能卷軸!
這些哥布林,到底是從哪弄來的這玩意?
而且還把如此珍貴的東西用來墊桌角,簡直是暴殄天物!
林默將這張卷軸小心的收入囊中,再次確認了一遍沒有其他好東西之后,便匆忙離開了洞穴。
天色漸晚,再耽擱下去,若是外出的哥布林回來,可就麻煩了。
他并不覺得自己有同時對付十只以上哥布林的本事,尤其如果到了夜晚,翻車的幾率就更高了。
林默不是什么認路高手,相反還有點路癡,幸好此前拉里一路都做了記號,沿著這些記號,林默勉強找到了方向,一路狂奔,終于在天邊徹底變為橘紅色之前,離開了危險的森林。
他的運氣不錯,這一路上竟然沒遇見哥布林,只碰到兩頭野狼,雙方短暫的對峙了片刻后,便各自安好的離開了。
林默稍稍松了口氣,隨即又再度打起精神,加快腳步,朝著鎮子趕去。
在回到鎮子之前,都談不上什么安全。
先不談可能在森林外游蕩的哥布林,難以捉摸的人心,才是最危險的東西。
臨近鎮子的時候,附近也開始陸續看到一些外出的冒險者。
有一部分是正式登記的冒險者,也有一些是和他一樣,被臨時征召的菜鳥。
這兩撥人能明顯的看出不同,正式的冒險者看起來明顯更輕松,和同伴有說有笑,而菜鳥們則基本神情凝重,身上大多負傷,有些甚至已經走不了路,拿著一根樹枝,一瘸一拐的在隊友攙扶下前行。
而這些,已經是比較幸運的人。
更加倒霉的,就像是拉里和雷恩他們一樣,已經永遠留在了那片森林之中。
林默整理了一下心情,走到鎮子門口。
“等一下!”
正準備進去,忽然被一旁的衛兵攔住。
那衛兵身上穿著簡易的皮甲,手中拿著桿長槍,上下打量了一番林默。
“你不是正式的冒險者吧?”
他瞥了眼林默微微鼓起的胸前,“你的隊友呢,怎么只有你自己?不會是偷偷逃回來的吧?”
林默和他對視一眼,頓時意會了什么。
這種事情是解釋不清的,就算他拿出哥布林耳朵作為戰利品證明,只要想潑臟水,這些人有的是說辭。
他們在乎的根本不是他是不是逃兵,也不在乎他到底有沒有擊殺哥布林,而是自己的晚餐能不能多加一份肉餅。
于是他將手伸進兜里,掏出十幾枚銅幣,十分自然的放進那名衛兵的手心:“大人你誤會了,我和我的隊友不幸遇到了一個大家伙,他們都被殺掉了,只有我僥幸逃了回來……”
“大家伙?”
那衛兵的臉色頓時一變,“你指的不會是異變哥布林吧?”
“我也不是很清楚,反正那家伙長得很高,比我還高快兩個頭,要不是我跑得快,恐怕也回不來了。”
“……好,我知道了,你進去吧。”
衛兵將銅幣放進兜里,再次上下打量了一眼林默,干這一行久了,自然知道有些事講究一個適度,不能把人逼得太急,否則容易魚死網破,更何況是這種能在異變哥布林手底下逃脫的狠人,更不能輕易得罪。
林默順利的進了鎮子,此時,街道已顯得有些昏暗,來來往往的行人嘈雜紛擾,讓林默一時間有種恍如隔世的感覺。
下午那種種驚心動魄的畫面,似乎又浮現眼前。
他還活著,真好……
天色漸晚,許多事情可以等到明天再處理,至于現在,強烈的疲憊感已經讓他的眼皮開始打架,林默只想找個安全的地方,好好的睡一覺。
幸好在冒險者眾多的羅蘭鎮,這樣的地方并不難找。
很快,林默就在名為“花叢”的街道找到了一家旅館。
旅館的老板是一個膀大腰圓的中年女性,看到有人進來,她抬起頭瞥了一眼,便繼續整理手頭的單據。
“住店還是找人?”
找人?
林默第一時間愣了一下,也沒有多想,回應道:“住店。”
“一晚30銅幣。”
老板娘一邊說著,一邊伸出手。
就在林默內心吐槽為什么這么貴的時候,她又接著補充了一句:“包兩餐。”
那沒事了。